徐创文办(2008)13号
关于开展“城市文明推动日”
—“规范化服务周”活动的通知
市各商业企业、各区商业网点:
为进一步提升市商贸服务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,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,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决定开展“城市文明推动日”—“规范化服务周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文明和谐商贸
二、活动时间:6月28日—7月5日
三、活动地点:各营业场所
四、牵头单位:市商贸局、中煤五公司、徐州矿务集团、各区创建办
五、活动内容:
(一)6月28日—7月5日开展“规范化服务周”活动。
1、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,直立、正视、微笑、问好。
2、精神饱满,站姿端正,公共场合不双手交叉抱胸。女员工要右手心压在左手面上,自然垂放于小腹部位,后脚跟并拢,前脚自然分开约45度或是成丁字步站立,两脚夹角60-80度;男员工要双手交叉放在背后,双脚自然分开约60度。接待顾客时须端正站立,双手放在前或两侧。
3、 坐姿端正,双腿平行放好。
4、单位内与同事相遇,应互相点头致意、打招呼。
5、接待顾客热情友好,不得露出厌烦、轻视和冷漠的表情。
6、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,耐心解释。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论,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。
7、与顾客或客户相遇,要主动让路;与顾客或客户同行,应礼让顾客或客户先行。工作时间不使用客用电梯,不使用货运梯空运载人。
(二)“规范化服务周”文明礼貌行为用语推广:
“您好,欢迎光临”、
“您想看点什么?”、
“您需要帮助吗?”、
“这是您挑选的商品请拿好”、
“这是找您的零钱请拿好”、
“谢谢您的光临,欢迎下次再来”、
“再见,请慢走”。
(三)6月28日对商品质量、价格诚信、购物环境、消费者满意度等进行问卷调查。
(四)市新闻单位派记者报道。
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2008年6月2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