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创文办[2008]16号
关于对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
点(区)进行模拟测评检查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和创建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》要求,为准确掌握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完成情况,做好申报工作,现对部分实地考察点(区)进行模拟测评检查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2008年7月4日
二、检查分组
第一组:
组长单位:公用事业局
参加人员:公用事业局1人、执法局1 人、公安局1人、卫生局1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90(名单附后)
第二组
组长单位:工商局
组成人员:工商局1 人、卫生局1 人、商贸局1人、交通局1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42(名单附后)
第三组
组长单位:文化局
人员组成:文化局1 人、体育局1人、旅游局1人、宣传组1 人、
检查实地考察点:46(名单附后)
第四组
组长单位:建设局
人员组成:建设局1人,劳动局1人、卫生局1 人、活动组1 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82(名单附后)
第五组
组长单位:铜山县
人员组成:铜山县1人,活动组1人、贾汪区1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22(名单附后)
第六组
组长单位:水利局
人员组成:水利局1人,公用事业局1人、活动组1 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31(名单附后)
第七组
组长单位:民政局
人员组成:鼓楼区民政局1 人、云龙区民政局1 人、市民政局1人
检查实地考察点:37(名单附后)
三、检查内容
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内容要求,抽查部分备检点(区)。
四:检查要求。
1、检查组人员按照各组人员安排,由参与单位指派有相关业务能力的同志参与,检查工作用车由组长单位自行调配。
2、各检查组要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检查方案,按照促进工作,推动创建的原则,对照标准严格落实创建任务。
3、检查过程中,各组要对照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作手册》详细记录检查情况,填写考核表,于7月5日上午报市创建办活动组。
4、新闻单位跟踪检查,并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工作。
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2008年7月2日